看过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启动受理81
发表时间:2023-01-12 15:15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基本要求与操作指引 按照相关规定,目前申报广东省各类科学基金,如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市联合基金首先需注册成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广东省内省基金单位申报。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特别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 省基金委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实行“清单制”和“推荐制”,选择“清单制”注册申请的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二)业务范围有科研内容的市级以上事业单位; (三)省实验室; (四)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五)经卫健委等部门认定的二甲及以上的医院(不含二级未定等医院); (六)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工程中心的企业; (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依托单位; (八)内地与港澳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认定的港澳高校。 其他具有一定基础研究实力的申请单位可选择“推荐制”。选择“推荐制”提出注册申请的单位应提供由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函(须在系统附件中上传推荐函扫描件),经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予以注册。 (一)操作流程 1、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成为申报单位并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成功的可忽略此步骤。 2、登录阳光政务平台,按照“系统管理—申报资格管理—申报资格申报—新增资格申报”的步骤提出申报,并上传盖章的申报书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3、在阳光政务平台提出申报后,申报注册的单位请将申报回执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基金项目部的电子邮箱: xmb@gdsjjw.cn。申报回执的邮件名统一命名为“XX单位申报回执”,内容为申报单位的名称和提出申报的日期。 4、注册申报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申报单位发送申报回执的邮箱,审核通过后的申报单位可以在阳光政务平台的“系统管理—申报资格管理—申报资格申报”中查看到“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资格已批准”字样。 (二)注册申请流程图示 省基金依托单位申请可随时在系统提交,由省基金委统一审核。 操作账号:申报单位管理员、县区主管、推荐单位管理员 菜单:系统管理——申报资格管理——申报资格申请 “资格类型”选择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资格”;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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