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海区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申报通知34
发表时间:2025-07-10 16:27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创新联合体有序发展,提升南海区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和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南科〔2023〕57 号),现启动2025年佛山市南海区企业创新联合体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求 1.企业牵头组建。由南海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能联动各方主体开展联合技术创新。 2.目标任务明确。创新联合体应明确核心任务、攻关计划、资金安排、验收考核等目标,聚焦行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市场需求及成果转化等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 3.资源优势明显。每个创新联合体原则上联动不少于1家科技领军企业或创新链关键节点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或相关领域科研机构。 4.组织架构完善。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组建协议,建立责任清晰、权利透明、利益分享的协作机制,由牵头企业统筹管理创新联合体攻关。 5.资源保障到位。参与创新联合体组建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积极为创新联合体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仪器设备、办公科研场地等支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备案表(附件2)。须统一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录入。填报完整后,从平台上导出、打印,并由牵头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和加盖单位公章,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附件。 2.组建协议(附件3)。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附件。 3.组建方案(附件4)。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附件。 4.牵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牵头单位近三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年报(不满三年单位只需要提供近两年或近一年度的相关资料),若未能提供审计报告的企业,还需提供研发费用明细账。 6.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等均可)。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将签字、盖章版承诺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附件。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知识产权证书、项目立项通知书等)。 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以登记备案形式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入库管理。 (一)登录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二)系统填报。申报单位网上填写申请备案表,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及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镇街初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对辖区内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建设条件的,在平台上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区科技局审批。 (四)区级备案。区科技局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科技局审批后,公布组建名单,进行入库管理。 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次。时间安排如下: ![]() 桂城街道经发办: 杨先生,0757-86792317 李先生,0757-81812392 九江镇经发办: 曾先生,0757-86589035 西樵镇经发办: 马小姐,0757-86827729 丹灶镇经发办: 杜小姐,0757-85442085 狮山镇经发办: 刘先生,0757-86681027 大沥镇经发办: 麦先生,0757-81185033 里水镇经发办: 麦小姐,0757-85662225 南海区科技局: 翟先生,0757-86315036 佛山扶持通平台技术支持: 0757-83282211 附件: 1.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局企业专业精细研发站和创新联合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2.佛山市南海区创新联合体申报备案表 3.佛山市南海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供参考) 4.佛山市南海区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供参考) 5.真实性承诺书 ![]()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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